公路總局表示,為了維護駕駛人自身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,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2條及第64條,患有癲癇症者不得報考汽、機車駕駛執照。第76條也明確規定,應將駕駛執照繳回當地公路監理機關,若未繳回,公路監理機關可公告註銷並追繳。根據先前報告,鄰近國家如日本、新加坡及香港等,也都規定癲癇症患者不能開車。

債務協商護癲癇患者權益 暫緩註銷駕照

【台灣醒報記者鄭宇晴台北報導】全台信貸至少有2741名癲癇患者持有汽機車駕照。媒體報導,9月開始陸續有癲癇患者接到監理單位將註銷駕照的通知,引發反彈。公路總局回應,考量負債整合駕駛人權益,已暫緩註銷作業,並交由專家討論後再辦理。

媒體報導,註銷駕照的通知已引發癲癇患者反彈,除了對家個人信貸庭經濟會造成影響外,對局部抽搐、輕度癲癇或吃藥控制好幾年沒發作的患者都不公平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但公路總局也回應,由於這項註銷作業涉及駕駛人權益,為求慎重,將暫緩註銷作業並尊重專家意見,在由交通部召開駕駛人醫學諮詢會後,依結論辦理。



新聞來源ht信用貸款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護癲癇患者權益-暫緩註銷駕照-13012921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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